为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12月21日上午,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区分局举行弓长岭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弓长岭区副区长、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峰与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弓长岭区检察院、弓长岭区公安分局领导及部分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弓长岭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导专门人员共同负责,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
揭牌仪式结束后,弓长岭区检察院、弓长岭区公安分局随即召开第一次工作联席会议。会上,李峰检察长对公安机关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表示感谢。
李峰检察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平台,将能够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进一步形成“大控方”格局,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张玉峰局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公检两家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安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将侦查监督作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推动案件侦办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双方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下一步工作中,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弓长岭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机制,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司法权力制约机制,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12月21日上午,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区分局举行弓长岭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弓长岭区副区长、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峰与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弓长岭区检察院、弓长岭区公安分局领导及部分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弓长岭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导专门人员共同负责,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
揭牌仪式结束后,弓长岭区检察院、弓长岭区公安分局随即召开第一次工作联席会议。会上,李峰检察长对公安机关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表示感谢。
李峰检察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平台,将能够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进一步形成“大控方”格局,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张玉峰局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公检两家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安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将侦查监督作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推动案件侦办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双方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下一步工作中,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弓长岭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机制,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司法权力制约机制,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