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日报》五版“先锋周刊”刊登“将斗争精神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一文,内容如下:
将斗争精神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成林
自我革命和伟大斗争是党的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是我们干事创业、接续奋斗的力量源泉。对辽宁省检察机关而言,坚持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就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检重要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战胜风险挑战、服务振兴发展为工作主题,将斗争精神贯穿检察履职和办案实践,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发扬斗争精神,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应对突发事件为抓手,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和群众工作,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助推侦查、审判、执行及相关行政执法等依法规范运行;要深化自我革命,强化检察人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党的工作者“一体两面”身份认知,以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自我革新,以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推进自我提高,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为辽宁净化政治生态、改善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近日,《检察日报》五版“先锋周刊”刊登“将斗争精神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一文,内容如下:
将斗争精神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成林
自我革命和伟大斗争是党的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是我们干事创业、接续奋斗的力量源泉。对辽宁省检察机关而言,坚持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就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检重要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战胜风险挑战、服务振兴发展为工作主题,将斗争精神贯穿检察履职和办案实践,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发扬斗争精神,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应对突发事件为抓手,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和群众工作,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助推侦查、审判、执行及相关行政执法等依法规范运行;要深化自我革命,强化检察人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党的工作者“一体两面”身份认知,以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自我革新,以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推进自我提高,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为辽宁净化政治生态、改善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