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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6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弓长岭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忠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承担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使命。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7人,提起公诉130人。

    (二)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主动向市院、区委和区人大汇报工作情况。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院领导参与办案,检察长担任公诉人等措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经验做法被《辽宁法制报》专篇报导批准逮捕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6人,追加犯罪事实13起,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6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及保护伞问题线索4件。

    (三)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慎捕慎诉等刑事政策,坚持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刑事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处罚,减少社会对立面,决定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7人

    (四)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区委交办的动迁保障、矛盾化解等任务。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接待群众来访57人次,受理案件3件,均妥善处理,未发生涉检进省进京访案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立足检察职能,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司法问题。

    二、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法治环境建设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监督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办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2件,追加起诉9人,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人,不起诉3人。对有罪判无罪和重罪轻判的依法提出抗诉1件2人,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

    (二)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调取民事审判和执行案件100件,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5份。办理协助农民工讨薪等支持起诉案件6件,有力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市院交办的结果监督案件5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三)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定期对辖区内判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督察,本辖区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行动,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区法院已落实并清理完毕。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案件7件,变更强制措施7件。

    (四)建立与区监察委衔接机制。加强与区监察委的沟通联系,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加强检纪衔接,建立监委执纪执法信息与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工作。一年来,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已起诉3件3人,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件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公共利益,深挖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均得到有效落实。

    (一)关注百姓诉求办出精品案件。我院办理的瓦子沟村垃圾污染汤河水库水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已被省院作为唯一案例推荐到高检院参加全国典型案件评比。我院办理的贺腾宾馆后侧垃圾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

    (二)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坚持强化“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参与组成检察官办案组,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工作,与政府加强沟通,得到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先后举办了“公益诉讼宣传日”和“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性质、典型案例等,有力地推动我院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党建促队建,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紧紧抓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机关工会,大力加强联系群众工作。在全院形成“明礼诚信、和谐有序、敬业奋进、团结友善”的良好氛围,鼓舞和激励全院同志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二)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把学习培训作为开阔干警视野、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一年来,我院在《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等媒体发表宣传文章6篇,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发表论文17篇,向市检察院报送检察信息37篇。积极参加上级院和区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竞赛、文体活动,两名同志在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人业务技能比赛中被评为优秀公诉人,在全市检察系统举办的篮球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贯穿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察纪律禁令,整治“四风”不动摇。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对全院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全年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区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二)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向人大汇报检察工作情况,把落实人大意见、决定,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区人大对我院三年以来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区政协视察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信息155条,公开法律文书82份,为律师提供查询31次。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向社会推送检察宣传文章138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在区委年终目标评比中获得优胜单位称号,1名同志被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市检察院的亲切关怀、坚强领导下,是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下实现的。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深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需要持续推进。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调研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九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为全面推进“四个弓长岭”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区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胜利前进。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管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民生案件的办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注重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公诉等职能,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等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四、聚焦公共利益,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公共利益代表”的角色意识,积极履职,善作善成,准确把握案件法定范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严守检察权边界,依法规范监督,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提升全社会公益保护意识。

    五、切实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精神,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行“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弓长岭振兴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9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弓长岭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忠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承担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使命。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7人,提起公诉130人。

    (二)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主动向市院、区委和区人大汇报工作情况。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院领导参与办案,检察长担任公诉人等措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经验做法被《辽宁法制报》专篇报导批准逮捕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6人,追加犯罪事实13起,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6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及保护伞问题线索4件。

    (三)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慎捕慎诉等刑事政策,坚持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刑事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处罚,减少社会对立面,决定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7人

    (四)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区委交办的动迁保障、矛盾化解等任务。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接待群众来访57人次,受理案件3件,均妥善处理,未发生涉检进省进京访案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立足检察职能,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司法问题。

    二、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法治环境建设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监督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办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2件,追加起诉9人,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人,不起诉3人。对有罪判无罪和重罪轻判的依法提出抗诉1件2人,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

    (二)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调取民事审判和执行案件100件,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5份。办理协助农民工讨薪等支持起诉案件6件,有力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市院交办的结果监督案件5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三)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定期对辖区内判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督察,本辖区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行动,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区法院已落实并清理完毕。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案件7件,变更强制措施7件。

    (四)建立与区监察委衔接机制。加强与区监察委的沟通联系,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加强检纪衔接,建立监委执纪执法信息与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工作。一年来,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已起诉3件3人,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件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公共利益,深挖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均得到有效落实。

    (一)关注百姓诉求办出精品案件。我院办理的瓦子沟村垃圾污染汤河水库水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已被省院作为唯一案例推荐到高检院参加全国典型案件评比。我院办理的贺腾宾馆后侧垃圾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

    (二)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坚持强化“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参与组成检察官办案组,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工作,与政府加强沟通,得到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先后举办了“公益诉讼宣传日”和“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性质、典型案例等,有力地推动我院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党建促队建,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紧紧抓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机关工会,大力加强联系群众工作。在全院形成“明礼诚信、和谐有序、敬业奋进、团结友善”的良好氛围,鼓舞和激励全院同志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二)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把学习培训作为开阔干警视野、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一年来,我院在《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等媒体发表宣传文章6篇,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发表论文17篇,向市检察院报送检察信息37篇。积极参加上级院和区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竞赛、文体活动,两名同志在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人业务技能比赛中被评为优秀公诉人,在全市检察系统举办的篮球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贯穿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察纪律禁令,整治“四风”不动摇。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对全院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全年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区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二)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向人大汇报检察工作情况,把落实人大意见、决定,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区人大对我院三年以来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区政协视察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信息155条,公开法律文书82份,为律师提供查询31次。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向社会推送检察宣传文章138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在区委年终目标评比中获得优胜单位称号,1名同志被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市检察院的亲切关怀、坚强领导下,是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下实现的。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深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需要持续推进。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调研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九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为全面推进“四个弓长岭”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区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胜利前进。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管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民生案件的办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注重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公诉等职能,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等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四、聚焦公共利益,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公共利益代表”的角色意识,积极履职,善作善成,准确把握案件法定范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严守检察权边界,依法规范监督,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提升全社会公益保护意识。

    五、切实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精神,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行“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弓长岭振兴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