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1月22日在弓长岭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何忠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我区改革发展大局的硬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有力措施,坚持打防并举,努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对疑难、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4人,提起公诉669人。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行刑事和解机制。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五年来,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和起诉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40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力加强控告申诉信访工作。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窗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署名举报答复和特殊疑难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五年来,共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受理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案件72件,接待群众来访395人次,均按时办结,妥善处理,在“两会”等特殊时期均未发生涉检进省进京访案件。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力参与全区稳控工作,圆满完成区委交办的动迁保障、矛盾化解、专项调查等任务,减少社会治安隐患,促进了平安弓长岭建设。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强检校共建,开展“大手拉小手,跟法一起走”法制进校园专题活动,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过渡时期工作衔接,深入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五年来,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9件6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10余万元。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2件43人。一是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参与查办原白塔区委书记邹某某受贿案和葫芦岛市原市长戴某等受贿案,为突破案件做出重要贡献。二是严肃查办重点行业的职务犯罪窜案、窝案。如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6人贪污、受贿200余万元系列案件,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打击惩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渎职侵权犯罪17件23人。在办理高检院督办的辽阳市毒羊肉、毒牛肉案件中,短时间成功侦破了省卫生厅两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玩忽职守犯罪,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务犯罪的发展。五年来,发出检察建议14份,查询行贿犯罪记录359次,派员参与区政府工程招标和验收监督252次,开展专项预防8次,举办宣传和专题讲座52次,受教育人数达到3000余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加强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件;追捕 18人,追诉1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3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5人、不起诉42人。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对量刑不当或适用法律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改判2件2 人。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8人,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份。2015年,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依法对我区2件特赦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大力开展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排查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我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民事行政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办理市院交办的民事申诉案件5件,对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五年来,院党组紧紧抓住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忠诚、干净、担当”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检察工作。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院党组认真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人心稳定、队伍稳定,经过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13名员额检察官,完善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各项司法改革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
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全院营造学习钻研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组织收看上级院业务网络讲座、参加业务培训、开办“干警讲坛”和参加业务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质,奠定了专业人才基础。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干警的工作和思想作风得到进一步提高。五年来,我院没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和办案安全事故。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司法规范化。五年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成并顺利运行,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动态监管和执法风险源点排查控制,强化了执法管理和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我院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所办案件进行互评互查,认真解决自身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面加强检务保障提升信息化水平。始终坚持科技强检,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通过互连网公开案件信息435条,公开法律文书100余份。电子卷宗系统投入使用,实现了案件文档、数据的电子化管理,为律师提供查询140余次。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已建成并顺利使用,实现了检察机关上下级联合接访、会商案情,共同研究解决群众诉求,促进了问题就近解决,减少了群众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带来的奔波之苦。今年年底符合高检院要求标准的办案区和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区基本建成。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目标开展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院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检察工作坚持主动、及时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相关案件和事项向人大备案制度,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案件。五年来,我院共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检察工作,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外部制约监督,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提高,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并荣记集体一等功, 被辽宁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连续五年被省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被省妇女联合会和省检察院授予“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2014年区委做出了向区检察院学习决定,2016年被弓长岭区委授予“学雷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有6人次荣立二等功,5人次荣立三等功,16名同志分别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市检察院的亲切关怀、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下实现的。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新常态下服务大局工作的创新思路研究不够深入,方法不够灵活,效果不够明显。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和力度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成效与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人才短缺,特别是专业化人才招不进、留不住已成为严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今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立足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一是更加注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同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用学习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捕诉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在检察环节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职务犯罪打击力度。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区监察委员会即将成立,我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科将转隶到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不再承担职务犯罪侦查的职责。按照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我院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相应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监察程序与检察程序有序对接,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反腐败工作打击有力,体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更加注重司法公正,加大法律监督反腐力度。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活动,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的保护。
五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全面夯实检察工作基础。要按照中央和上级院的要求,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和司法理念教育,深化职业能力建设,严格办案监督管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对司法腐败和司法不规范行为“零容忍”。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把司法体制改革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改革成果在我院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殷实富强、文明智慧、生态宜居、和谐幸福弓长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1月22日在弓长岭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何忠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我区改革发展大局的硬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有力措施,坚持打防并举,努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对疑难、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4人,提起公诉669人。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行刑事和解机制。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五年来,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和起诉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40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力加强控告申诉信访工作。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窗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署名举报答复和特殊疑难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五年来,共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受理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案件72件,接待群众来访395人次,均按时办结,妥善处理,在“两会”等特殊时期均未发生涉检进省进京访案件。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力参与全区稳控工作,圆满完成区委交办的动迁保障、矛盾化解、专项调查等任务,减少社会治安隐患,促进了平安弓长岭建设。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强检校共建,开展“大手拉小手,跟法一起走”法制进校园专题活动,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过渡时期工作衔接,深入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五年来,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9件6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10余万元。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2件43人。一是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参与查办原白塔区委书记邹某某受贿案和葫芦岛市原市长戴某等受贿案,为突破案件做出重要贡献。二是严肃查办重点行业的职务犯罪窜案、窝案。如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6人贪污、受贿200余万元系列案件,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打击惩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渎职侵权犯罪17件23人。在办理高检院督办的辽阳市毒羊肉、毒牛肉案件中,短时间成功侦破了省卫生厅两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玩忽职守犯罪,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务犯罪的发展。五年来,发出检察建议14份,查询行贿犯罪记录359次,派员参与区政府工程招标和验收监督252次,开展专项预防8次,举办宣传和专题讲座52次,受教育人数达到3000余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加强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件;追捕 18人,追诉1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3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5人、不起诉42人。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对量刑不当或适用法律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改判2件2 人。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8人,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份。2015年,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依法对我区2件特赦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大力开展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排查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我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民事行政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办理市院交办的民事申诉案件5件,对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五年来,院党组紧紧抓住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忠诚、干净、担当”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检察工作。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院党组认真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人心稳定、队伍稳定,经过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13名员额检察官,完善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各项司法改革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
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全院营造学习钻研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组织收看上级院业务网络讲座、参加业务培训、开办“干警讲坛”和参加业务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质,奠定了专业人才基础。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干警的工作和思想作风得到进一步提高。五年来,我院没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和办案安全事故。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司法规范化。五年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成并顺利运行,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动态监管和执法风险源点排查控制,强化了执法管理和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我院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所办案件进行互评互查,认真解决自身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面加强检务保障提升信息化水平。始终坚持科技强检,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通过互连网公开案件信息435条,公开法律文书100余份。电子卷宗系统投入使用,实现了案件文档、数据的电子化管理,为律师提供查询140余次。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已建成并顺利使用,实现了检察机关上下级联合接访、会商案情,共同研究解决群众诉求,促进了问题就近解决,减少了群众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带来的奔波之苦。今年年底符合高检院要求标准的办案区和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区基本建成。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目标开展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院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检察工作坚持主动、及时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相关案件和事项向人大备案制度,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案件。五年来,我院共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检察工作,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外部制约监督,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提高,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并荣记集体一等功, 被辽宁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连续五年被省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被省妇女联合会和省检察院授予“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2014年区委做出了向区检察院学习决定,2016年被弓长岭区委授予“学雷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有6人次荣立二等功,5人次荣立三等功,16名同志分别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市检察院的亲切关怀、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下实现的。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新常态下服务大局工作的创新思路研究不够深入,方法不够灵活,效果不够明显。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和力度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成效与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人才短缺,特别是专业化人才招不进、留不住已成为严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今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立足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一是更加注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同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用学习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捕诉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在检察环节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职务犯罪打击力度。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区监察委员会即将成立,我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科将转隶到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不再承担职务犯罪侦查的职责。按照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我院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相应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监察程序与检察程序有序对接,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反腐败工作打击有力,体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更加注重司法公正,加大法律监督反腐力度。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活动,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的保护。
五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全面夯实检察工作基础。要按照中央和上级院的要求,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和司法理念教育,深化职业能力建设,严格办案监督管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对司法腐败和司法不规范行为“零容忍”。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把司法体制改革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改革成果在我院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殷实富强、文明智慧、生态宜居、和谐幸福弓长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