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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6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

    工  作  报  告

     

    2016年 1月 6日在弓长岭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协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对疑难、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正确引导诉讼活动,确保打击有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8件88人,不批捕12件15人,提起公诉99件137人,不起诉13件19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格执法与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相结合,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大力推行刑事和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无需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批捕3人,不起诉10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坚持打击与预防、惩治与教育、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切实为全区重大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献计献策、提供司法保障,主动介入村“两委”班子换届贿选案件查办,继续开展“大手拉小手,跟法一起走”法制进校园专题活动,积极参与化解矛盾、专项调查等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扎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充分发挥信访窗口作用,建立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院党组成员每周一次派驻区信访局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1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8人次,受理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案件12件,初核 6件,其余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发生涉检进省进京访案件。

    (二)加大惩防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全年共立案15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0人,其中要案2人,大案10人,大案率100%。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其中要案2人,重大案件5人,特大案件1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不断加大查办工作力度。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紧紧抓住关系经济建设和民生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保证优先办理,坚持从快查处,坚决依法惩治,以办案服务经济发展,营造清廉环境。今年以来,我院查办了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立案6件6人,该公司原副总经理、书记、财务总监、财务部长、销售科长、劳资员被查处,在辽阳地区引起强烈反响,彰显了惩治腐败力度,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源头治理。全年为相关单位查询行贿犯罪记录56次,派员参与区政府工程招标和验收监督50次,开展专项预防3次,开展职务犯罪分析4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0次,受教育人数达到20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牢固树立监督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和诉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5人,追加逮捕4人,改变侦查机关对案件定性2件。追加起诉1人,提出量刑建议80条,对全部刑事案件判决、裁定进行审查,提起抗诉3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3件。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确定7名重点监督对象,对2名符合特赦条件人员进行了监督审查,圆满完成了我区特赦监督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检察院于2月组织召开了区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细化工作标准。 我院还设定专门场所、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做好与侦查机关的工作对接,保障辩护律师和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及时阅卷、查询案件进展、提供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

    强化内部监督,推进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流程和动态监督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细致查摆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注重案件质量管理,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动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全年召开检委会10次,对提请检委会讨论案件进行实体审查14件。纪检部门坚持对职务犯罪案件回访制度,杜绝执法不规范和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院党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和报告制度,倡导全院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全面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有操守、重品行、敢担当、善团结、作表率”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纪律规定并加强督察。坚持不懈开展廉政建设,通过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廉洁从检意识,努力打造“明礼诚信、和谐有序、敬业奋进”的机关生态

    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岗位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建立图书阅览室,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干警讲坛等活动。全年组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18人次,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被抽调市院办理案件,6名干警被抽调省院办理专案,1名同志被评为市优秀公诉人并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名同志代表市院参加省院组织的电子数据取证竞赛,获得集体三等奖,我院办理的辽阳县财政局系列案件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例,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被省院评选为2013年以来辽阳地区最有影响案件。通过学习、培训和办案实践,不断优化检察队伍人员结构,奠定专业人才基础。

    全面落实检务保障建设。始终坚持科技强检,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通运行,已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审批、监督和管理,电子卷宗系统工作应用,实现了案件文档、数据的电子化管理,完成一楼封闭接访区改造,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达到接访区与办公区分离要求,实现接访远程对接,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检察业务考评工作实现网络化,统计、档案管理实现微机化,为规范办案活动,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廉洁公正执法的重要保证,积极拓展外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目标开展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相关事项向人大报备案制度,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提高,连续第7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被省妇女联合会和省检察院授予“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市检察院亲切关怀、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存在重配合、轻监督和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诉讼监督的成效和权威有待提高,。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完善,群众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四是检察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检察人员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八届九次全会和本次大会部署,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要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保障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要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问题整治。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加强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坚定决心采取措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水平。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调查和分析、以案说法、专题报告、警示教育等活动,做好事前预防,促进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继续强化诉讼监督,加大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从严治检,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打牢检察人员的思想根基。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班子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队伍的纪律约束和作风整治,着力抓好检察职业道德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坚持重大检察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继续增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意识,主动向区人大报告检察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办理好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努力做到争取监督、争取支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忠诚使命的责任担当、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扎实过硬的司法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和谐幸福弓长岭做出应有的贡献。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9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

    工  作  报  告

     

    2016年 1月 6日在弓长岭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协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对疑难、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正确引导诉讼活动,确保打击有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8件88人,不批捕12件15人,提起公诉99件137人,不起诉13件19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格执法与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相结合,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大力推行刑事和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无需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批捕3人,不起诉10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坚持打击与预防、惩治与教育、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切实为全区重大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献计献策、提供司法保障,主动介入村“两委”班子换届贿选案件查办,继续开展“大手拉小手,跟法一起走”法制进校园专题活动,积极参与化解矛盾、专项调查等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扎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充分发挥信访窗口作用,建立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院党组成员每周一次派驻区信访局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1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8人次,受理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案件12件,初核 6件,其余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发生涉检进省进京访案件。

    (二)加大惩防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全年共立案15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0人,其中要案2人,大案10人,大案率100%。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其中要案2人,重大案件5人,特大案件1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不断加大查办工作力度。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紧紧抓住关系经济建设和民生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保证优先办理,坚持从快查处,坚决依法惩治,以办案服务经济发展,营造清廉环境。今年以来,我院查办了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立案6件6人,该公司原副总经理、书记、财务总监、财务部长、销售科长、劳资员被查处,在辽阳地区引起强烈反响,彰显了惩治腐败力度,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源头治理。全年为相关单位查询行贿犯罪记录56次,派员参与区政府工程招标和验收监督50次,开展专项预防3次,开展职务犯罪分析4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0次,受教育人数达到20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牢固树立监督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和诉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5人,追加逮捕4人,改变侦查机关对案件定性2件。追加起诉1人,提出量刑建议80条,对全部刑事案件判决、裁定进行审查,提起抗诉3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3件。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确定7名重点监督对象,对2名符合特赦条件人员进行了监督审查,圆满完成了我区特赦监督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检察院于2月组织召开了区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细化工作标准。 我院还设定专门场所、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做好与侦查机关的工作对接,保障辩护律师和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及时阅卷、查询案件进展、提供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

    强化内部监督,推进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流程和动态监督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细致查摆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注重案件质量管理,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动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全年召开检委会10次,对提请检委会讨论案件进行实体审查14件。纪检部门坚持对职务犯罪案件回访制度,杜绝执法不规范和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院党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和报告制度,倡导全院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全面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有操守、重品行、敢担当、善团结、作表率”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纪律规定并加强督察。坚持不懈开展廉政建设,通过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廉洁从检意识,努力打造“明礼诚信、和谐有序、敬业奋进”的机关生态

    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岗位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建立图书阅览室,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干警讲坛等活动。全年组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18人次,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被抽调市院办理案件,6名干警被抽调省院办理专案,1名同志被评为市优秀公诉人并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名同志代表市院参加省院组织的电子数据取证竞赛,获得集体三等奖,我院办理的辽阳县财政局系列案件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例,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被省院评选为2013年以来辽阳地区最有影响案件。通过学习、培训和办案实践,不断优化检察队伍人员结构,奠定专业人才基础。

    全面落实检务保障建设。始终坚持科技强检,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通运行,已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审批、监督和管理,电子卷宗系统工作应用,实现了案件文档、数据的电子化管理,完成一楼封闭接访区改造,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达到接访区与办公区分离要求,实现接访远程对接,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检察业务考评工作实现网络化,统计、档案管理实现微机化,为规范办案活动,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廉洁公正执法的重要保证,积极拓展外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目标开展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相关事项向人大报备案制度,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提高,连续第7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被省妇女联合会和省检察院授予“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市检察院亲切关怀、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存在重配合、轻监督和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诉讼监督的成效和权威有待提高,。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完善,群众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四是检察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检察人员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八届九次全会和本次大会部署,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要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保障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要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问题整治。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加强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坚定决心采取措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水平。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调查和分析、以案说法、专题报告、警示教育等活动,做好事前预防,促进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继续强化诉讼监督,加大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从严治检,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打牢检察人员的思想根基。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班子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队伍的纪律约束和作风整治,着力抓好检察职业道德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坚持重大检察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继续增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意识,主动向区人大报告检察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办理好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努力做到争取监督、争取支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忠诚使命的责任担当、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扎实过硬的司法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和谐幸福弓长岭做出应有的贡献。